救恩之一:信仰(若二十 19~31)
丙年 復活期第二主日
張春申神父 著
今天,福音記載了耶穌的兩次顯現,敍述多默宗徒從不相信到相信的變化。
耶穌最後所說的兩句話,為我們是極其重要的:「因為你看見了我,才相信
嗎?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」。
不論親眼目睹、或是沒有看見,我們對於基督的復活都得藉著相信而接受。
為什麼呢?
原來,基督復活,是 天主的新創造和新救援;是 天主創造和救援的能力
,使耶穌從死亡進入 天主自身永恆的生命境界裡。這樣的從人間進入永恆
的工程,不是人看得見、聽得到、捉摸得住的;這是
天主的行動,除非 天主自己啟示並通傳,人是沒有能力肯定的。
即使是宗徒,對於基督的復活,也是由於 天主的啟示、通傳,才得以相信。
那麼,宗徒什麼時候才相信呢?
按照福音的記載,是在耶穌顯現的時候。
耶穌生前似乎談論過自己的復活;不過,在耶穌死後,宗徒並沒有立刻回憶
起祂的話而相信;只有當 天主透過基督的顯現,啟示給他們時,他們才真
正相信;所以,宗徒們是「看見了我,才相信」。
值得我們注意的是,看見和相信並不是同一件事。
耶穌顯現,宗徒有了看見的經驗;不過,四部福音都記載他們尚猶豫不決。
真正促使他們相信的,實在是 天主藉著基督復活,帶給他們啟示和光照。
總之,必須倚靠 天主直接啟示,肯定基督真的復活了,宗徒才確實地相信
。不過,他們相信,也得益於基督顯現的外在支持;假使,
天主沒有藉著基督復活,啟示並光照宗徒們,他們無法堅決地相信。
耶穌說:「因為你看見了我,才相信嗎?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,才是有福
的」。可見,不只是宗徒相信耶穌復活,我們所有的基督信徒都要如同他們
一樣相信耶穌復活。
那麼,我們怎樣相信的呢?
我們必須再三聲明,耶穌復活,是 天主的工程,除非
天主自己啟示、通傳,人是沒有能力肯定的。
為我們信者來說,是 天主藉著教會的宣講,或者更好說,藉著臨在於教會
宣講中的復活基督,啟示並光照我們的內心,我們才得以相信耶穌的復活。
的確,教會的宣講是不可少的;不過,由於耶穌復活是
天主自己的工程,必須透過教會的宣講,領受 天主藉著基督所傳遞的啟示
,我們才能堅決地相信。
為此,我們和宗徒一樣相信,一樣經由 天主藉著復活基督給我們的光照而
相信;所不同的是,宗徒有基督顯現的經驗,在這經驗中,
天主啟示給宗徒們;我們沒有親眼看見,而是依靠教會的宣講,在聆聽中,
天主啟示了我們。
講解到這裏,我們實在需要更進一層說明一下相信、或者信仰。
的確,相信,是人的行為,是人自由地、無條件地、堅決地相信耶穌復活。
但是,根據我們已有的解釋,首先應當承認:在根源上,信仰是
天主的恩賜,是天主藉著復活基督所賜的恩寵;是由於
天主啟示和光照,信者才相信的。
所以,信仰,是來自 天主的恩寵;基督復活了,因而在信者生命中產生新
的遠景,從此,他們對於宇宙和歷史有了基督徒眼光的瞭解;在復活的基督
內,信者相信 天主創造和救援的工程已臻完成,他們自己的生命也有了新
的方向和歸宿。
耶穌復活,是基督宗教信仰的中心,也是信仰其他部份的基礎;因為,根據
這個基礎,教會對於 天主、人類、宇宙萬物有了自己特殊的觀點。
信者之所以相信,正是基督復活給予信者的恩寵;
天主藉著祂,啟示並光照了信者,賞賜他們因著耶穌復活而對宇宙和歷史產
生了新的見解;「舊的已成過去,看,都成了新的」。
反省與行動:
對於未曾親眼目睹的事,我是否很難相信?
我是否願意打開心門,向 天主的啟示保持開放?
我是否因相信了耶穌復活,生命發生了極大的轉變?
禱文:
請為新教友祈禱
耶穌說:「沒有看見而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」;祈求仁慈的
天父恩賜新教友,在一生的歲月裡,常能保持信仰的眼光,順從主的帶領,
走向預許的永生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