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傳福音是最好的愛主、愛人
弟後二 8~15;谷十二 28~34
小德蘭福傳之友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在今天的福音裡,主耶穌很明確地說:第一條誡命是
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 上主 天主,第二條誡
命是愛人如己。
這個次序很重要,一位不懂得愛 天主的人,是不會
懂得如何正確愛人的,就好像一位不懂得愛父母的人
,很難正確地去愛他的朋友。
有時候,我們很強調愛人,這是很好的;但是,就是
不能忘記愛 天主。
也有可能,無神論者是用他們認為對的方式,如叫人
不要去敬拜神明、去愛人的。
如果,我們愛 天主,會幫助我們更正確、更有力量
地去愛人,不是阻礙我們去愛人。
在這個被罪玷污的世界,我們去愛 天主、愛人的話
,都會有犧牲或代價的。
因為,即便是最好的善意也可能會被誤會,最好的人
也可能會被惡人嫉妒、痛恨;因此,會抗拒這個愛。
在抗拒面前,我們還是像耶穌一樣不退縮?繼續去愛
嗎?
在別人嘲笑我們的信仰的時候,我們繼續去宣講福音
嗎?
如果,回答是肯定的,我們就可能會受苦。
今天的讀經一裡,保祿宗徒為了基督的福音受苦,甚
至,帶鎖鏈如同囚犯一樣。
他也為了同胞忍受了各種苦楚,就是因為他是真正愛
天主、愛人的人。
在 天主面前,他顯示出是經得起考驗的、是無愧的
工人,正確地講授真理之言。
保祿能勇往直前的動力就是,他認為確實的這一句話
:如果,我們與基督同死,也必與祂同生!
請求偉大的傳教士聖保祿在天上助祐我們,特別是小
德蘭福傳之友,不論環境順逆,都要宣傳福音;因為
,宣傳福音是最好的愛主、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