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與救贖
出廿四 3~8;希九 11~15;
谷十四 12~16,22~26
乙年基督聖體聖血節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彌撒,是我們信仰生活的泉源與高峰;彌撒的意義
非常豐富,既是歡宴又是祭獻;今年慶祝基督聖體
聖血節的讀經偏重從盟約和祭獻的角度來看彌撒。
在讀經一裡,我們讀到,藉牛犢的血 (血是生命的
象徵) , 上主與以色列民的盟約隆重地把雙方連
結在一起。
今天的福音裡,主耶穌與門徒慶祝逾越節晚餐,祂
在建立聖體聖事時肅穆地說:「這是我的血、新約
的血」,這正與讀經一裡梅瑟的話互相呼應;但是
,新的盟約遠遠超越舊的盟約,基督不是用牛犢的
血,是用祂自己的血來立盟,把人和 天主連結在
一起。
在讀經二裡,教會更反省到,基督既是司祭又是祭
品,藉祂的血,我們的心得到潔淨;基督的死亡賠
補了我們所犯的罪過。
二千多年前,基督為什麽要流血犧牲?
為什麽我們常常在講罪?
其實,「罪」,絕對不是基督宗教才有的概念,甚
至也不只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才有;雖然,成千上萬
的人不信仰基督宗教,甚至不相信神的存在,但是
,都對罪的事實深信不疑。
不然,為什麽國家政府要花上大筆的錢來給那些警
察,來維持監獄、法院、律師等龐大的開銷?
為什麽各種防盜設備的生意興隆?我們需要這些設
備就好像我們得吃飯一樣。
原因就是「罪」;古往今來,不少文學作品探討的
主題就是「罪」與「罰」。
罪,確實是人生的一個重要問題,不是宗教所發明
的東西;就算把所有聖經都燒了、教堂都毀了,罪
的事實依然存在。
如果,有一個宗教不討論這個人生的中心問題,那
不是一個正派的宗教,甚至可說是一個為了討信眾
喜歡、為賺錢的宗教。
罪的可悲,是罪一定有可悲的後果,這後果與罪本
身有內在的關連;例如一個人吸了毒,不必等到法
律或神來懲罰,他的身體會衰弱、生病。
犯罪的人一定早會受苦的;但是,這還不是罪最可
悲的後果,最可悲的後果還是罪使沒有犯罪的人受
牽連,使好人受苦。
吸毒的人使他的家人苦不堪言;嗜賭的人傾家蕩産
,波及無辜的子女忍饑受餓;罪的最大傷害是發生
在那些無罪的人身上。
最無罪的基督,被打、被釘、傾流鮮血,是罪的傷
害的極致。
所以,主耶穌的祭獻犧牲使我們意識到人的罪的可
怕,包括我自己的罪的可怕。
當我像比拉多一様昧著良心做不正當的決定時、當
我像高喊「釘死祂」的猶太人一樣「隨大流」做事
時、當我像猶達斯一樣虛情假意時,我都無形地推
促了主耶穌的流血犧牲。
可以說,沒有任何罪是不具普世性幅度的,它一定
像水波漣漪一樣擴散,使受害的人倍數增加;每個
罪的後果都會不成比例地增長,使越來越多的人無
辜受罪。
而且,我們人有能力犯罪,卻沒有能力彌補罪所造
成的後果並恢復正義。
正是因為這樣,我們才絕對需要主耶穌這
天主子降來「贖我們的罪」,也更應當事奉除免世
罪的 天主羔羊。
只有是人又是 神的基督才能補贖、抵償全人類的
罪所造成的後果;所以,只有耶穌基督能做所有人
類的唯一救主。
藉基督的血,人類因罪與 天主的分離才能超越,
得以和 天主重新連結在一起———「新的盟約」
(讀經二)。
如果,「罪與罰」是不朽文學作品的主題,聖經的
主題則是「罪與救贖」;但是,該承認,救贖不是
有信仰的人獨具的概念,就算無神論者也知道人需
要救贖,否則,不必去辦學校 (救贖我們於錯謬)
、建醫院 (救贖我們於疾病) 、訂法律 (救贖我們
於混亂)。
聖經裡說的救贖卻有所不同,它是指向那最基本的
救贖 : 救贖我們脫離罪惡及罪的後果。
錯謬、疾病、混亂都是罪惡的後果,而且,最終的
後果是靈魂的死亡、永遠和 天主分離;聖經的救
贖是治本的救贖、從永恆的死亡中的救贖。
「彌撒聖祭」提醒我們,「我們是用高價贖回來的
」 (格前六20) ;忘記了這祭獻,就如同忘記了
天主的愛。
彌撒聖祭也提醒我們,將每天的生活做為祭獻、奉
獻給 天主。
基督為我們做的補贖,沒有使我們做的補贖顯得無
關重要;相反的,每個人都應將自己的生命、痛苦
和死亡與基督的補贖相結合;與基督同死,也必定
與基督同復活!
最後,在這疫情期間,我們沒有辦法到教堂去參與
彌撒和實領聖體,我們可以參與各地的網路彌撒;
如果,我們準備好我們的心靈,而且,很誠懇、很
誠懇地祈求耶穌降臨,祂也一定會來到我們的心中
,賜給我們各種神益的 (神領聖體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