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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,請教我謙抑自下

 

主,請教我謙抑自下

 

達十三     1~915~1719~3033~62

 

詠二十三    (二十三)   1~6;若八   1~11

 

世界上實在有太多喜歡指控他人、自命判官的人

;更不幸的是他們自身不正,正如今天兩篇選經

述說的事件。

自我中心的人往往自吹自擂,更會不擇手段貶低

其他人的尊嚴和價值,以求提高自己,甚至,連

天主也不放在眼內。

在四旬期,教會特別提醒我們反省     : 人在

天主前的身分及其他人和生命在自己心目中的地

位。

揹負著受造物的不足與局限,我們被召,藉人與

人之間的互補不足、取長補短、互相扶持、彼此

建立,來展現在每人身上隱藏著的創造主的德能。

天國就是在這種積極互動關係與共融中建立起來

的;我們千萬不能互相踐踏、互相摧毀。

原罪的第一個惡果就是,原祖父母的互相指責、

互相推卸、互相判斷(創三12~13)。

罪將人分隔,產生痛苦。

基督到來,帶來轉化,使人重新享有在

天主前的平等、和諧、喜樂。

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

面對 天地的主宰與唯一判官,我算甚麼?

主,請教我自省、謙抑自下。

 

内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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