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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二為一,不是一分為二

 

出廿二     20~26;得前一     5~10;瑪廿二     34~40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

 

「小德蘭福傳之友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在耶穌時代,雖然,猶太人法律中的誡命超過

六百條;但是,「法律中那一條誡命是最大的

」這個問題,對一位熟讀經書的虔誠猶太人來

,答案是顯明易見的,而且只有一個,就是

主耶穌今天說的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
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(這在《申命紀》第六章第

五節中說得很清楚),這是最大的、也是第一

條誡命」。

令人訝異的是,主耶穌的回答還沒完,祂又加

上另一條誡命,就是《肋未紀》第十九章十八

節的「你應當愛人如己」。

本來,答案只有一個,主耶穌卻給了二個,祂

把記載在兩處的兩條誡命合二為一;愛

天主和愛人成了所有法律和倫理道德的總綱,

也就是說,不愛        天主,就不能真正愛人;不

愛人,也不能真正愛        天主。

「愛        天主並愛人」這合二為一的誡命是每個

人得到真正幸福的不二法門;所以,人人都應

該遵守。

但是,人也很容易把這誡命一分為二,好像愛

天主和愛人是毫不相干的兩碼事。

一、也許,我們聽過有些人說:「我是位懂得

自律、且有道德感的好人,並時常幫助别人;

是,要我信        天主,就免了吧。

我沒有拜        天主,還不是做好人?甚至,比信

天主的人做得更好呢!」

雖然,這些人守好了「愛人的誡命」,卻忘記

了應守的「愛        天主的誡命」。

每次,碰到這樣的人,我都覺得可惜;如果,

這些人能朝拜        天主該多好!

不過,一位不愛        天主的人,真能做一位好人

嗎?

生人、造人,還以萬物養人的        天主,就好像

我們的生身父母一樣,做子女的能不感戴父母

的生養之恩嗎?

中國人說「百善孝為先」;對父母不知感恩、

孝愛的人,能算是一位好人嗎?

他能多真誠、多慷慨無私地愛人?

相反的,一位真誠孝愛父母的人,一定比較懂

得去友愛鄰人的。

不屑聆聽        天主教導和誡命的人,必然比較難

分辨是非黑白,容易受到各種各樣歪理的影響

,做了壞事也不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。

舉例來說,懂得        天主「不可墮胎」的誡命又

樂於遵行的人,比不懂        天主誡命的人更不會

隨便選擇墮胎、危害生命,並且堅信墮胎是錯

的。

我們都知道「知易行難」的道理,懂得什麼該

做或不該做是一回事,有沒有力量去做或不做

則是另一回事;這力量是精神力量,只能來自

神、        天主。

所以,「愛        天主」,對「愛人」不是阻礙,

反而是幫助。

真正想做好事的人,應該求        天主賜予力量,

並且也會得到        天主的力量;這也就是為什麼

基督要留給我們各種「聖事」(特别是聖體聖

事及和好聖事)的原因。

完全不相信聖事、或完全不屑依賴聖事的人,

然不會比信賴且依靠聖事的人更有力量真誠

地愛人,並為他人犧牲奉獻。

二、把「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人」一分為二的另一種

能就是,我們認為,愛        天主比愛人容易;

我們錯以為,愛        天主,只是到聖堂參與彌撒

,在靜默中,向看不見的        天主祈求保祐我們

這個或那個需要。

真的,在這情況下,要愛十位不會出聲、不會

反應的        天主也比愛一個人容易;那麼,就讓

我愛        天主好了。

别人的事,一概不理,自掃門前雪,但求自己

過得舒舒服服,一切有        天主保祐、照顧得順

順遂遂就好了;管他什麼外僑受到苛待和壓迫

、寡婦孤兒受到欺凌與傷害、窮人連蓋身的衣

衫都沒有   ⋯⋯(讀經一)。

更有甚者,為了自己的利益,參與了苛待和壓

迫外僑、傷害了寡婦和孤兒、拿走了窮人唯一

外衣的罪惡行為。

若果真這樣,就算你到聖堂做一萬次「祈禱」

,        天主也不會聽你的;甚至,還會遭天譴。

不是光說「主啊、主啊」的人就會進天國!

在今天的第二篇讀經,聖保祿稱讚得撒洛尼的

基督徒「離開偶像、皈依了        天主,為事奉永

生的真        天主,並期待祂的聖子從天降下」,

這種對        天主的信仰是這篇讀經的中心。

而且,聖保祿也稱讚他們成為效法宗徒和效法

主的人,「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道」。

事奉真        天主並愛基督,必然會使人效法聖人

和好人,也必然會結出聖神的果實的,那就是

喜樂、仁愛、含忍、慈祥⋯⋯⋯⋯(參迦五22~23

;格前十三4~7)。

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人,我們要在心裏和行動上將之

合二為一,卻不是一分為二;這是我們得幸福

的不二法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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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