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懂得如何做正確的抉擇
路六 1~5
有一個安息日,耶穌經過麥田時,衪的門徒
掐了麥穗、用手搓著吃。
有幾位法利塞人說:「為什麼你們做安息日
不准做的呢?」
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沒有讀過,達味和同他
在一起的人在飢餓時所做的嗎?
他怎樣進了 天主的殿,拿起供餅來吃了,
又給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;這供餅原不准他
人吃,只准司祭吃」。
耶穌又向他們說: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。
聖言反省
「人子」的意思就是「人」,在舊約裏,指
「默西亞」;做為猶太人的默西亞,耶穌意
在表達自己是「安息日的主」。
祂不是以默西亞的權威,是用做為普通人的
代表來指出: 天主的法律是以人為主、或
者說是為人的益處設立的。
假如,法律只變成束縛人和製造不便的規條
,或者不再以人為主,也不再服務人的益處
時,那麼,它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。
達味在危難中吃供餅,以及門徒們在饑餓時
於安息日摘食麥穗,都沒有違反法律的本質
和目的;因此,是法律應該為人的正當益處
做出調整,並非反其道而行。
讓我們祈求聖神的指引,使我們在真理與法
律面前懂得如何做正確的抉擇。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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