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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循善誘,使人衷心改過

 

若八     12~20

 

那時候,耶穌又向眾人講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;

跟隨我的,絕不在黑暗中行走,必有生命的光」。

法利塞人於是對祂說:「祢為你自己做證,祢的

證據是不可憑信的」。

耶穌回答說:「我即便為我自己做證,我的證據

是可憑信的;因為,我知道:我從那裏來、往那

裏去;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裏來、或往那裏去。

你們只憑肉眼判斷,我卻不判斷任何人;即使我

判斷,我的判斷仍是真實的;因為,我不是獨自

一個,是有我、還有派遣我來的        父。

在你們的法律上也記載著:兩個人的做證,是可

憑信的。

今有我為我自己做證,也有派遣我的       

父為我做證」。

他們便問祂說:「祢的        父在那裏?」

耶穌答覆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

父;若是你們認識了我,也就認識我的        父了」。

這些話是耶穌於聖殿施教時,在銀庫院裏所講的

,誰也沒有捉拿祂;因為,祂的時辰還沒有到。

 

聖言反省

 

用石頭砸死犯姦淫罪的人,是梅瑟法律的規定(

申二十二13~29);但是,今天,出於對罪人的

慈悲,耶穌以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」一句話,漂

亮地反問那些殺氣騰騰的法學士和法利塞人,使

他們啞口無言,成功地擋住了緊握在人們手中的

石頭,避免了他們因僵守法律條文就殺人的血腥

和殘酷。

祂留給婦人的是這句充滿慈悲、安慰和鼓勵的話

:「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」。

當我們勸人悔改、不再犯罪時,可以是義正辭嚴

地循法懲治;但是,更好的是,效法耶穌,以智

慧和溫和的方式來理解他人犯罪的原因,並循循

善誘,使人衷心改過。
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
供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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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