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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如何為基督復活做證 ?
瑪竇福音廿八 8~15
丙年耶穌復活節八日慶期 星期一
瑪廿八 8~10 她們趕快離開墳墓,又恐懼又異常喜樂
,跑去報告祂的門徒。
忽然,耶穌迎上她們說:「願妳們平安!」
她們遂上前抱住耶穌的腳,朝拜了祂。
耶穌對她們說:「不要害怕!妳們去,報告我的兄弟,
叫他們往加里肋亞去,他們要在那裏看見我」。
瑪廿八 11~15 當婦女離去的時候,有幾位看守的兵士
來到城裏,把所發生的事全告訴了司祭長。
司祭長在同長老聚會商議之後,給了兵士許多錢,囑咐
他們說:「你們就說,我們睡覺的時候,祂的門徒夜間
來了,把祂偷去了。
如果,這事為總督聽見,有我們說好話,保管你們無事
」。
兵士拿了銀錢,就照他們所囑咐的做了。
這消息就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,一直到今天。
反省
士兵和婦女們都看見天使顯現;然而,前者回到司祭長
那裡,不但拿了封口錢,還造了謠;後者卻回到宗徒們
那裡,歡喜地報告基督復活的喜訊;為什麼二者有如此
不同的態度?
區別就在於,前者為利、後者為愛。
為利的小人往往見利忘義;可悲的是,這樣的小人非常
普遍。
今天,為金錢和利益的緣故不為耶穌復活做見證,甚至
,做反見證的基督徒,豈不與羅馬士兵無異!
雅各伯宗徒曾說,單是信還不夠;因為,連魔鬼也信。
如何信,才是關鍵?
我是何者?我如何為基督復活做證?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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