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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如何為基督復活做證 ?

 

瑪竇福音廿八  8~15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丙年耶穌復活節八日慶期     星期一

 

瑪廿八  8~10 她們趕快離開墳墓,又恐懼又異常喜樂

,跑去報告祂的門徒。

忽然,耶穌迎上她們說:「願妳們平安!」

她們遂上前抱住耶穌的腳,朝拜了祂。

耶穌對她們說:「不要害怕!妳們去,報告我的兄弟,

叫他們往加里肋亞去,他們要在那裏看見我」。

瑪廿八   11~15 當婦女離去的時候,有幾位看守的兵士

來到城裏,把所發生的事全告訴了司祭長。

司祭長在同長老聚會商議之後,給了兵士許多錢,囑咐

他們說:「你們就說,我們睡覺的時候,祂的門徒夜間

來了,把祂偷去了。

如果,這事為總督聽見,有我們說好話,保管你們無事

」。

兵士拿了銀錢,就照他們所囑咐的做了。

這消息就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,一直到今天。

 

反省

 

士兵和婦女們都看見天使顯現;然而,前者回到司祭長

那裡,不但拿了封口錢,還造了謠;後者卻回到宗徒們

那裡,歡喜地報告基督復活的喜訊;為什麼二者有如此

不同的態度?

區別就在於,前者為利、後者為愛。

為利的小人往往見利忘義;可悲的是,這樣的小人非常

普遍。

今天,為金錢和利益的緣故不為耶穌復活做見證,甚至

,做反見證的基督徒,豈不與羅馬士兵無異!

雅各伯宗徒曾說,單是信還不夠;因為,連魔鬼也信。

如何信,才是關鍵?

我是何者?我如何為基督復活做證?
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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