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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出信仰的果實

 

【福音:瑪二一33~43

那時候,耶穌對司祭長和民間長老說:「你們再聽一個

比喻罷!

從前,有一位家主培植了一座葡萄園,在周圍圍上籬笆

、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、築了一個守望臺,把它租給

戶,就離開了本國。

快到收果子的時節,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;

園戶拿住了僕人,將一位鞭打了、將一位殺了、將另一

位用石頭砸死了。

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,人數比以前還多;園戶也一樣對

待了他們。

最後,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;他說:他們會

敬重我的兒子。

園戶一看見是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繼承人;來!我們

殺掉他,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。於是,他們拿住他,

把他推到園外、殺了。

那麼,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,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

?」

他們回答說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;把葡萄園

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」。

耶穌對他們說:「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

角的基石;那是        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

莫測』的這句經文,你們沒有讀過嗎?

為此,我對你們說:        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,交給

結果子的外邦人」。

 

【經文脈絡】

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瑪二一33~43,記載耶穌在聖殿區

域內所講的「一位園戶的比喻」。

這個比喻是在初期基督徒團體中廣為流傳的故事;因為

,不僅三部對觀福音的作者都將其收錄、編輯在自己的

作品中,甚至(偽)《多默福音》也記載了這個比喻。

這段福音經文看起來似乎是一個一氣呵成的敘述,事實

上,卻是在教會歷史中逐漸擴充發展而成的故事;我們

分三個階段介紹這個故事     :

一、耶穌的比喻

歷史中,耶穌所講的這個比喻應該比瑪竇福音中的經文

簡單的多,很可能十分接近《多默福音》No.65的敘述

;我們無法完全正確地還原耶穌所講的比喻,只能夠將

比喻的核心內容大概描述如下:

原始的比喻

一位富有的家主將其葡萄園租給園戶,約定好以部份的

出產做為租金,便外出遠行了。

到了收穫季節,主人便打發一位(或一些)僕人前去向

園戶收取屬於他的果子(租金);但是,園戶們卻粗暴

地把富人派來的僕人殺害。

於是,主人又派遣自己的兒子去收取租金;園戶們竟然

也將他殺害。

因為,他們認為,如果,這位法定繼承人死了,葡萄園

便成為沒有主人的產業;那麼,根據猶太法律,任何人

便可透過實際的佔有就得到這些產業。

最後,講述比喻者問道:「葡萄園的主人將會如何處置

那些園戶?」

這個問話應該就是原始比喻的結束,引領每一位聽眾在

內心中提出自己的回答。

比喻的目的

這個原始比喻最初的目的,大概和這段經文前面的「無

花果樹的咒詛」的敘述相似(瑪二一18~22);耶穌針

對以色列民族,尤其是對他們的領導者提出的恐嚇:如

果,他們不悔改,審判必將臨到他們身上。

二、瑪竇的編輯

讀者只需比較瑪二一33~43和谷十二     1~12兩段經文,

便可輕易看出瑪竇所做的修改;在此,我們列出其中最

重要的三點:

1. 主人派僕人去收果子(34節),意思是指「全部的果

子」,並非只是屬於他的那一部份。

同樣的思想在4143節中又被強調了兩次,尤其43節中

,「        天主的國將要交給一個結果子的民族」;這裡「

果子」的意思,已經由具體的葡萄轉變為指信仰的果實

了。

2. 派去收果子的僕人已由原始比喻中的「一位僕人」(

參閱:谷十二     2)變成二組僕人,明顯地是影射過去的

先知們。

再者,第二次派去的僕人比第一次更多,很可能也是暗

示後期的先知。

3. 根據馬爾谷的經文,主人最後派去的兒子先被園戶們

殺死,然後,才被拋到葡萄園外(谷十二     8)。

但是,在瑪竇的敘述中,惡園戶們先把他推到園外,然

後,才把他殺死(39節)。

明顯地,這個更動是為了配合耶穌在聖城之外被釘死的

事實。

瑪竇的目的

瑪竇把這個簡短的比喻擴充,使它成為一個救恩歷史的

縮影,言簡意賅地表達出以色列人民在歷史中對先知們

的態度,以及最後被        天主派遣的那一位、亦即

天主子的命運。

福音作者是在耶穌復活後的觀點下,將這個比喻轉化為

一個基督信仰中「苦難與救援」歷史的素描。

三、初期教會的基督論

42~46節,福音故事的最後一段,其實是初期教會有關

「基督論」的基本肯定,是初期教會運用這個比喻繼續

發展而成的。

耶穌、教會的基礎

「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……」,

這句引用自聖詠一一八【一一七】篇22~23的經文,是

初期教會極為重要的基督論證明(參閱:宗四11;伯前

二     7;弗二20)。

耶穌被惡人釘死在十字架上,然而,        天主使祂復活了

;因此,得到一個獨特的意義。

在祂身上建立了一個新的得救的團體,即使過去被排斥

的外邦人也能屬於這個團體(伯前二     9~10);一切人

的救援都在耶穌身上,也唯獨在祂身上(宗四12)。

新的        天主子民團體、教會

本來,比喻的結局只是「兒子的死亡」;初期教會卻在

聖神的默感下,在這個結尾處帶入耶穌復活的思想。

耶穌的道路並非結束於一個災難之中,是被        天主轉換

為一個令人驚奇的、偉大的事件;經由耶穌的死亡和復

活,自舊的        天主子民團體產生一個新的        天主子民團

體、一個結出果實的團體。

對瑪竇而言,最重要的就是這個新        天主子民的建立;

這個新的團體不再區分猶太人或外邦人,種族不再是問

題。

進入        天主子民團體的唯一條件是:透過善行,結出與

信仰相稱的果實;一切人都被邀請在生活中結出果實,

進入這個團體(教會)。

對於那些執意拒絕結果實的人,便只有審判等待他們;

由於他們輕視 『       天主所奠定的角石』,他們必將被這

石頭壓碎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摘自    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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