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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來受服事,是服事人 (谷十 42~45)

 

張春申神父 著

 

 

耶穌基督在由祂開啟的新時代中,對人生最基本的問題

 

提出新要求,比如  : 關於婚姻,祂要求白首偕老,不可

 

拆散;關於財富,祂要求不受迷惑,要救濟貧窮;此外

 

,人生還有一件更為重要的寶物,那就是人自身的力量

 

了。更具體地說,就是人天生的能力、或是在團體中獲

 

得的權力。

 

今天福音中,耶穌同樣地指示了在天國臨近的新時代中

 

,跟隨祂的人應該怎樣應用自己的力量。

 

耶穌的一切要求都是以    天父對祂的要求做標準;關於

 

力量的應用,究竟    天父怎樣要求祂呢?

 

耶穌清楚地指出,祂的力量是為服務人群、或是為服事

 

他人的人;的確,這在耶穌公開生活中可以見出,祂的

 

能力,不論是精神的、或者肉體的,都是為了向人宣講

 

天國臨近了。

 

在馬爾谷福音中,我們可以舉出好些例子,比如群眾

 

聚集在祂四周,以致祂連飯都不能吃;祂率領門徒私下

 

到荒野去休息一會兒,但是,群眾又找到了他們;總之

 

,祂的能力完全為了別人消耗。

 

其次,在自己的團體中,耶穌是師傅,自然也擁有權力

 

;不過,祂怎樣應用自己的權力呢?

 

不是受門徒的服事,卻是服事他們。

 

祂生命最後的力量在十字架上完全交付出來;被釘十字

 

架,是祂宣講天國臨近喜訊導致的後果。

 

耶穌的力量是為服事人,最能表達這態度的要算是在

 

後晚餐中,祂說的話:「你們拿去吃罷!這是我的身體

 

」;「這是我的血……為大眾所流出來的」。

 

這表示,祂整個生命、一切的力量,是為了服務人群。

 

耶穌便是根據這個標準,按照    天父要求祂的,要求跟

 

隨祂的信徒。

 

首先,在團體中如何運用權力?

 

耶穌為自己的團體,也為後代教會指出了非常不同的方

 

針;在羅馬帝國統治天下的時代中,人人都知道帝王怎

 

樣應用他們的權力:耀武揚威、作威作福、高居人上、

 

發號施令。面對這樣的國家社會,耶穌團體中的權力卻

 

是為服務。

 

權力應用,不是為謀取自己的利益,是為了團體的幸福

 

;耶穌的要求,亦在教會權力當局的言語中表現出來:

 

教會的最高牧人教宗自稱為僕役中的僕役,其他的主教

 

、司鐸自稱為僕人。

 

僕役,是為服事人的;教會中為首的,如同耶穌一樣,

 

不是來受人服事,是服事人,這是多麼革命性的要求!

 

應用力量服事別人,對不同團體中的基督信徒來說,都

 

同樣是出自耶穌的要求;在聖保祿宗徒致格林多人前書

 

中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。保祿將教會團體比做人的身體

 

,身上有各種不同的部位;肢體之間應當彼此關照,成

 

為一個教會團體,這便是耶穌指示的為別人服務的要求。

 

總之,人的力量是    天主的恩惠,在天國臨近的新時代

 

中,對於力量,耶穌明示了服務別人的新要求。

 

在今天社會中,雖然,服務已成了響亮的口號;可是,

 

我們基督徒深深地知道,服務,對我們自私自利的人類

 

來說,並不是輕而易舉的事;尤其是要如同耶穌一樣,

 

為大眾做贖價,甚至捨棄自己生命,那更是需要莫大的

 

愛情。

 

面對耶穌這樣的要求,我們實在需要讓祂生活在我們內

 

,才能承擔。

 

祂不是說過嗎?「離了我,你們什麼也不能做」;何況

 

是「不是來受服事,是服事人」所需要的恩寵呢?

 

反省與行動:

 

我明白人的力量是    天主的恩賜嗎?

 

我行使團體賦予我的權力時,多半是為了眾人的幸福

 

還是為圖謀私利?

 

我願意效法基督,將生命中的力量都奉獻於服務他人嗎?

 

禱文:

 

請為普世教會祈禱

 

主耶穌教導我們,誰若願意成為大的,就當做眾人的僕

 

役。

 

祈求仁慈的    天父,恩賜我們對於權力有正確的觀念,

 

並且懷著知恩報愛的心情,將    上主賜予的能力用來服

 

務他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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