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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福斐理伯波凡 (Bd.Philip Powell)
6月30日
殉道,公元一六四六年
公元一五九四年,真福斐理伯波凡生於英國拉文城;十六歲的
時候,他在倫敦跟隨一位名律師學習法律;這位名律師後來進
入本篤會修道,他就是著名的公教作家柏加神父。
公元一六一九年,波凡入杜愛修院;三年後,被派往祖國傳教。
為了避免別人的注意,波凡改用母親的姓;所以,他在英國傳
教時,大家都叫他馬根。
波凡在英國傳教長達二十年之久;他施行聖事,勸化了許多人
歸奉聖教。
某日,波凡搭船到威爾斯去;中途,被人認出,遭逮捕下獄。
在倫敦法庭,經過數次審訊,他被判死刑。波凡聽到死刑宣判
時,他笑容滿面,高聲稱謝 天主。
同獄的囚犯有二十九人被他勸化,皈依真教。後來,他們聯名
寫了一張聲明書,稱讚波凡神父在監獄裏有偉大、動人的芳表。
獄吏對波凡的英豪精神也非常欽佩;到了行刑的日子,獄吏拿
著執行的命令到監獄裏通知波凡;可是,一踏進獄室,他心裏
很難受、就說不出話來。
波凡叫人拿一杯酒來,遞給他喝,並且,勸獄吏不必太緊張;
他說: 『像我這樣一個無德、無功的人,居然,蒙
天主不棄,賞賜我多麼大的光榮』。
在絞台上,波凡向旁觀者致詞說 : 『今天,是我一生最幸福的
日子』;他祈禱片刻,劃了一個十字聖號,遂從容就義。
人群中有一位神父舉手為他念赦罪經。
波凡死後,有一位朋友出了四英鎊買下他的血衣做為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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