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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息年,更是信仰的表達
肋二十五 1,8~17;瑪十四 1~12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每五十年,以色列人過一個安息年;在安息年,
農田不能耕作、被賣的土地要按價歸還原主、奴
僕也要還他們自由……等等。
安息年,不但有休息、感恩、慶祝的意義,更是
信仰的表達:土地和以色列人都是屬於
天主的,只有 天主才是它、他們的主宰。
今天的福音裡,我們看到,黑落德王完全違背了
這個信念,他殺害了若翰洗者,不把
天主看作是生命的主宰;他佔有了他兄弟的妻子
,違反了 天主定下的道德律。
今天,即便我們不是耕作農田的人、即便我們沒
有奴僕,我們還是可以反省,自己如何尊重別人
以及如何運用了 天主給我們的物質禮物,特別
是大自然。
我們尊重每一個人都是有尊嚴的嗎?
我們如何對待服務業的弟兄、姊妹?
我們對物質財富是貪婪、囤積或是公平分享?
我們不需要等五十年才做這樣的反省,每個星期
的安息日,甚至每天安眠之前,我們都要這樣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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