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傳福音的能力來自誰?
宗十四 5~18;若十四 21~26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藉著復活主的能力,今天,保祿治好了一位跛子;
當群眾看見保祿所做的事,都瘋湧地要朝拜他為
神、要向他獻祭。
若在今天,是以宗教之名行騙的傳教者的話,保祿
和巴爾納伯可要發了、真是名利雙收了。
但是,他們是真正的傳教者,他們知道能力來自誰
,也知道他們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什麼,就是要使人
們離開那些虛幻之偶像、皈依生活的 天主;這是
真、假傳教士的區別。
從伯多祿、保祿他們開始,兩千多年來,一代一代
的基督徒為所傳的福音犧牲自己現世的利益、甚至
性命,使福音的可信度大大提高;基督徒宣講的不
是虛幻之物、虛妄之言,他們用生命來見證這一點。
可惜,有名實不符的基督徒以宗教的名義來做壞事
,讓基督蒙羞。
今天,保祿的聽眾不是猶太人,他們還沒有清楚的
創造 神的概念,所以,保祿要先跟他們宣講創造
了天地、海洋和其中一切,並且生出五穀、百果以
養人的 天主,下一步才會宣講復活的主耶穌基督。
要先有一個愛人的、創造的 神的信仰,才會容易
接受為我們死而復活的基督的信仰;給別人傳福音
,我們也是要這樣一步一步的來。
今天,在福音裡,主耶穌說:誰愛我,必遵守我的
話;這使我們想起耶穌也曾經說過:不是每位向我
說『主啊、主啊的人』就可以得到永生,是要承行
我 父旨意的人。
別人說,我們基督徒都是常常說『主啊、主啊的人
』,但是,我們真的承行主耶穌的旨意嗎?
我遵守主的話?還是用主的話的令箭要人遵守我?
我對主的話會像在超級市場的貨物一樣,讓我感覺
舒服的就收下?挑戰我的就拒絕?
讓我感覺舒服的,不一定對我有益(有些東西就像
毒品,絕對對我不好,即便開始時感覺舒服);若
碰到困難、挫折,不一定對我是壞事,很多時候,
為成功、為成長,還是必須的,因為,『生於憂患
、死於安樂』。
今天,保祿被群眾看成是赫爾默斯,是主要發言人
;今天,我們會被別人看成是基督的發言人嗎?
我們的發言是基督要我們說的話嗎?
如果是的話,我們的福傳會有成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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