獻身的精神 (路十四 25~33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;耶穌轉身向他們說:「如果,
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
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不論誰,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做
我的門徒。
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卻不先坐下,籌算費用,
是否有力完成呢﹖免得他奠基以後,竟不能完工,所有
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:這個人開始建造,竟不能完工。
或者,一位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下,
運籌一下,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
呢 ﹖
如果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遣使節去
求和平的條款。
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
做我的門徒。
『如果,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
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
徒』。
【惱恨】一字,在希伯來文裏意思是,【放在次要地位】
;也就是說,凡想做耶穌門徒的人,消極方面,應該把
父母等親人放在耶穌之後,耶穌應該第一。積極方面,
還得揹起十字架、跟著耶穌走。
【揹十字架】,意即接受一切困難、痛苦、麻煩,甚至
,死亡;一言以蔽之,凡跟隨耶穌的人,要把親情、財
物、權勢一概放在次要地位,同時,還要有為耶穌拋頭
顱、灑熱血的精神。
兩千年以來,初期教會,信友賣掉所有一切,歸公,大
家生活如一大家庭。
在羅馬教難時期,無數的信友遭到迫害,不少人為主殉
難,拋頭顱、灑熱血。
其後,各式各樣的修會如雨後春筍般在世界各地建立起
來,無數的男女信友完全獻身於自己的信仰。
在俗的信友中,也有無數的男女過著獻身的生活。
今天,這種獻身的精神亦到處可見;印度加爾各答的德
肋撒修女便是代表人物。
在追隨耶穌方面,一般信友也需要有獻身精神;獻身,
是為了理想,跟隨耶穌的理想,是更能肖似基督。
要能肖似基督,首先,必需放棄一切,包含自己在內;
然後,是去接納、去效法基督的生活原則,放棄權勢、
親情、財物的追求,加重對人的服務。
慷慨赴死易,從容就義難;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一個獻
身的生活,如果,我們生活的準則是為了追求正義的話
。正義本身,就是一個十字架。 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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