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教會身上看到復活的耶穌
宗五 12~16;默一 9~13,17~19;
若二十 19~31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天主教友從正面的角度看待其他的宗教:其他宗教
也有真、善、美的成份,基督的救恩也惠及還沒有
正式領洗入教的人,只要這些人未領洗的原因不是
他們的過錯 (例如,他們從未有機會聽過耶穌基督
、或沒有機會認真研究過基督的教義), 而且他們
按著良心和祖傳的教訓度一個正直的生活。
其實,這種開闊的胸襟不是梵二之後才有,是
天主教會一向的傳統。
早期教父聖猶斯定 (St. Justin , 西元一百至一百
六十五年) 雖然毫不猶豫地抨擊多神宗教的無知和
墮落成份;但是,他也肯定其他宗教獲得不同程度
的聖言啟示,他說 : 「不論在基督之前或之後,所
有人只要按他獲得的聖言啟示生活,都是一位基督
徒」。
教會至今堅持的「教會之外無救恩」,其中,教會
就包括了聖猶斯定說的這些「基督徒」、或今天常
說的「 無名基督徒」。
很可能,這種開闊的胸襟會使一些教友對「唯一、
至聖、至公,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」的重要性含糊
不清,認為有沒有教會都沒有關係,一些在教會內
不愉快的經驗 (例如,不喜歡某一位神父、傳協會
幹事或教友) 更加深了教會可有可無的錯誤觀念,
甚至會打擊教會。
在教會內有不愉快的經驗,是十分令人遺憾的;因
此,離棄教會或小看、攻撃教會則是更大的憾事。
在今天的讀經裡,希望我們可以看到教會與基督的
密切關係,更珍惜、愛護我們的教會。
在讀經一裏,我們看到,復活後的耶穌將祂自己的
權能完全傳授給宗徒們、教會的代表。
宗徒們在民間行的許多神蹟奇事,都是主耶穌生前
行過的;甚至,宗徒之長伯多祿在街上走過的時候
,連他的身影遮住的人都獲得治癒,這使我們想起
《馬爾谷福音》六54~56記載的:「他們剛一下船
,人立刻認出祂來,便跑遍那全地域,開始用床把
有病的人抬到聽說耶穌所在的地方去。
凡耶穌所到的地方,或村莊、或城市、或鄉間,人
都把患病的人放在街道上,求耶穌容許他們至少摸
摸祂的衣邊;凡摸到祂的,就都痊癒了」。
由於病人也是被邪魔纏擾的人 (讀經一) ,伯多祿
治癒疾病,有「 赦罪」的深層意義。
在今天的福音裡,我們可以看到,宗徒得赦罪的使
命和權柄都是來自復活的主:「願你們平安!
父怎樣派遺我,我也怎樣派遣你們」;並對他們吹
了一口氣說:「你們領受聖神吧!你們赦免誰的罪
,誰的罪就得赦免;你們不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
不得赦免」。
今天,這治癒心靈的赦罪奇蹟,還在世界各地舉行
的聖洗聖事及和好聖事中天天發生。
在魔鬼控制、奴役下的心靈得到赦免的釋放和自由
的奇蹟,不會比當時被伯多祿治癒身體疾病的那個
奇蹟小;奇蹟,只是 天主能力的彰顯。
除了聖事外,聖經也是主耶穌委託教會產生並妥善
保存的「信仰寶庫」,在今天的讀經二裡,我們看
到,在一個主日、紀念主復活的日子,若望從復活
的「人子」接受書寫聖經的靈感,把所要看見和聽
到的寫下來,寄給七個教會,為了給主耶穌做證;
「七」,在聖經中是一個神秘數字,可以指「很多
」,亦即「全部的」教會。
從這裡我們看到,復活的主給了教會傳達主耶穌的
啟示的神聖任務,賦予教會宣講、見證的使命;這
與福音裡若望聖史說的一樣:「所記錄的這些,是
要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、是 天主子;並使你們信
了的人,賴祂的名獲得生命」。
復活的主沒有一一顯現給所有的門徒,卻要獲得顯
現之恩的門徒去宣講、見證祂,使全世界所有的人
都因他們的見證相信耶穌是默西亞、 天主子,並
賴祂的名獲得永生 (參瑪廿八18~20)。
今天,我們 天主教友就是這些初期門徒宣講和見
證的受惠人,而且,我們是更有福的;至少比多默
更有福。
雖然,我們沒有親眼看到復活的主、沒有親手摸過
祂身上的釘孔,卻藉著祂派遣的教會的宣講和見證
相信了。
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凡接待我所派遣的,就是
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派遣我來的」 (若
十三20);換言之,基督要我們在所派遣的教會身
上看到祂、聽到祂。
復活的基督不只是一個「魂」,更是有血、有肉;
而且,教會是『基督的奧體』。
有血、有肉的教會不是存在於「烏托邦」裡,她有
人性的一切幅度,是與取了肉軀的聖言無法一分為
二的歷史性團體。
讓我們愛這個有血、有肉的人性幅度的教會;教會
是基督的奧體,愛教會,就是愛基督,就是愛我們
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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