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要接受耶穌的救恩?完全看人自由
若三 16~21
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
,使凡信祂的人不致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;因為
, 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,是為
叫世界藉著祂獲救。
那信從祂的,不受審判;那不信的,已受了審判
;因為,他沒有信從 天主獨生子的名字。
審判就在於此:光明來到了世界,世人卻愛黑暗
甚於光明;因為,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。
的確,凡做惡的,都憎惡光明,也不來就光明,
怕自己的行為彰顯出來;然而,履行真理的,卻
來就光明,為顯示出他的行為是在 天主內完成
的。
聖言反省
各宗教在解釋善惡報應時,都歸因於某位明察秋毫
、賞善罰惡的神明;基督宗教亦不例外。
今天,耶穌對尼苛德摩的講解告訴我們,
天主來到此世,不是為定世人的罪,反而是要帶給
他們救恩。
然而,是否要接受這一救恩?人卻有完全的自由。
誠如陽光的存在是為了帶給人光明和溫暖,若有人
將自己關在冰櫃中,再好的陽光對他也無濟於事;
這樣,人只能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,不能歸咎於
陽光的存在。
換言之,成熟的基督徒應該在福音的教導下學習為
自己的行為負責,不能將一切推給 天主或他人,
停留在不成熟的狀態中。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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