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願寬恕他人,帶給自己的傷害最大
瑪十八 21~35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
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,直到七次;是到七十
個七次。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
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「塔冷
通」的;因為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
自己和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
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
的債。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「德
納」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、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
欠的債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、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
還給你。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
欠債。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
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
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
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
的一切。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聖言反省
當一個人不願意真心寬恕他人時,他一方面誤以為
這樣會使對方痛苦,另一方面也希望以此控制對方
,滿足自己某些潛藏在內心深處的願望。
事實證明,不願意寬恕他人的人,帶給自己的傷害
遠超過帶給對方的;因為,他怨恨他人的意念如同
一根刺牢牢地紮在自己心上,除非將其連根拔除,
否則,受傷的心不會痊癒。
今日,耶穌教導我們:「如果,你們每個人不能夠
真心寬恕自己的兄弟,我的 天父也要如此對待你
們」。
求主幫助我們真心寬恕他人,並與他人攜手共用
天主子女的自由。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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