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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世的好壞,決定於現世的行為
加上六 1~13;路二十 27~40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今天的讀經一是一個很經典的因果報應的例子;
安提約古國王仗勢欺人、作惡多端,到處劫掠、
殺戳,並看自己好像是萬壽無疆似的!
當然,事實不是這樣。
他的壽數是有限的,到時,就死了!
他惡貫滿盈,死時,卻也有真言:『我遭到這些
災難,正是因為我到處作惡的緣故,我將憂鬱地
死在異地!』
假如,他死了,一了百了,倒便宜了他;但是,
他造出的那麼多冤魂還是要找他算帳的,他死後
也不會得到安寧。
冤有頭,債有主,現世未報,來世必報;這些因
果報應的思想是普遍的,每個文化的人、每個地
方的人都有;這基本的人情即是天理。
這些說法警告人,要奉公守法、不要胡作非為;
這些說法對穩定社會的治安、保障人民的安全起
很大的作用。
今天,故意不提這些說法的,或暗示、明示這些
說法是過時、老套的人,必會害己、害人。
今天的福音裡,主耶穌堅持說有復活,就是人的
現世生命結束後是有生命延續的。
這是很合理的;否則,好人、壞人下場都一樣,
不是很荒謬嗎?
如此大能、智慧的造物主怎麼可能會荒謬呢?
來世的生命是好、是壞,決定於現世的行為,這
也是很合理的,因果報應。
我們所有人,如果,還無法無私地以愛主、愛人
為動機去做人、做事,起碼,要為自己的幸福,
不要去做壞人、壞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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