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要遵守跟 天主訂立的盟約
希八 6~13;谷三 13~19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在舊約中,盟約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;盟約有點兒
像我們常說的,雙方都同意的合約。
其實,盟約有更深的意義,它的基礎不只是法律、
利益,而且是愛;比如說,婚約是一個合約,更是
一個盟約。
天主揀選了小小的以色列子民,在他們剛逃離埃及
做難民的時候就跟他們立盟約: 天主要做愛他們
的、保護他們的 天主,他們要做 天主的忠實子
民。
可惜,很多時候,以色列子民沒有忠於這個盟約,
很讓 天主傷心。
因著主耶穌來、寬恕我們的過犯,成了 天主與人
之間的中保,建立了 天主與我們之間新的、更好
的盟約。
正如一個合約或者盟約要簽名才能生效,
天主也用祂的聖子為我們犧牲的血簽了名(血,代
表用生命做擔保:歃血為盟)、蓋上封印;我們藉
著洗禮,成為這個新盟約的一部份。
就好像今天福音裡,主耶穌一位、一位地點名召叫
祂的門徒, 天主也一位、一位地點名召叫了我們
;我們需要忠於這個愛的盟約的召叫,以愛還愛。
結了婚的夫妻會重發他們的結婚誓願;在彌撒裡面
,我們也有機會去重發領洗時跟 天主訂立的盟約
,例如在耶穌復活節前夕彌撒時。
此外,每一次彌撒裡,當主耶穌藉司鐸的口說:『
這一杯就是我的血,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』;所以
,每次,我們喝這杯時,我們也要許諾做一位更好
的『愛主、愛人的基督徒!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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