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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經常反省自己的缺點

 

聆聽聖言

 

若八     1~11

 

耶穌上了橄欖山;清晨,祂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

都到祂跟前來,祂便坐下、教訓他們。

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位犯姦淫時被捉

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

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

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

祢說什麼呢?」

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祂;耶穌

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

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祂便直起身來、向他們說

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

祂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

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位

一位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裏的

婦人。

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

?沒有人定妳的罪嗎?」

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」。

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妳的罪;去罷!從今以

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
 

釋經小幫手

 

今天的這段福音大家都耳熟能詳;我們看到一群

自命清高、自以為是梅瑟律法的專家把一位他們

認為是萬惡不赦的婦人帶到眾人面前,當眾羞辱

她,還要求耶穌提出祂的看法,想藉機陷害耶穌

,沒有一點兒同情、憐憫的心。

這種光景,是否相似你、我的人性?

我們常常指責別人的過失、誇大別人的缺點,來

掩蓋自己的錯誤、轉移焦點,以免被別人注意到

自己的過失。

換言之,「推卸責任」是我們人常有的原罪。

今天,福音中的這位婦女就是這類事件的犧牲品。

我們自己的手指總是指向別人,且得理不饒人;

但是,我們往往忘了看自己的軟弱。

我是否抓到別人的錯誤就沾沾自喜,以為逮到可

以修理人的機會?

我是否不關心別人的不幸,只想利用那聳動的題

材來大做文章?

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

耶穌要他們的眼光從別人轉到自己身上;要怪罪

別人之前,先反省自己;「先從你眼中取出大樑

,然後,你才看得清楚,取出你兄弟眼中的木屑

」(瑪七     5)。

研讀聖經,不是要成為我們論斷別人的一個工具

;即便我們對這個信仰有更多的認識,如果,我

們沒活出耶穌的教導,內心還是常常批評、控訴

別人,並用我們所了解的聖經原則控告別人,甚

至像法利塞人一樣設下陷阱,我們就只是名義上

的基督徒。

因此,在這四旬期,讓我們省察自己,意識到我

們並沒有資格丟出那塊石頭。

 

品嚐聖言

 

默想耶穌的提醒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

投石罷!」

 

活出聖言

 

如果,我們心裡還有許多待丟的石頭,讓我們學

習憐憫、學習寬恕!

 

全心祈禱

 

主啊!請幫助我能寬恕、包容犯錯的人;因為,

我也是罪人;阿們。

 
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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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