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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的愛是不能用錢買的
耶七 1~11;瑪十三 24~30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耶肋米亞譴責猶太人的迷信行為;他們以為,只要有
耶路撒冷聖殿在, 天主一定要降福他們,不論他們
做好、做壞;事實上,他們常常做壞。
這『有耶路撒冷聖殿,萬事足的心態』,表現在他們
唸符語一樣地重複唸『這是 上主的聖殿、
上主的聖殿、上主的聖殿!』
有時候,我們也會有這樣迷信的行為。
可能,我們會說,只要我唸了某些經文,就保證我可
以進天堂等等。
不是說唸這些經文不好,是說有口無心地唸,沒有善
良、正直的生活來做這個心的基礎,這個唸是沒有用
的迷信。
我們要避免燒一柱香,就得恩惠一個;燒兩柱香,就
得恩惠一雙的迷信;我們要知道, 天主是我們的慈
父慈母,不是販賣機。
販賣機是一個利益的關係,慈父母是愛的關係,愛是
不能用金錢、物質買的,愛是不求回報的给予;而且
,愛是有正直、善良的行為的。
天主給我們的一切恩惠是由於愛我們;我們千萬不要
用假情假意收買 天主!
在世時,真情真義和假情假意不容易分辨,好像麥子
和莠子;但是,在最後審判時,麥子會被分在右邊、
莠子在左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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