彌撒,不是買賣

 

很多教友對彌撒獻儀存有一定的誤解,甚至有「買賣」

或者「交易」的嫌疑!

首先,我們必須知道,彌撒,是祭獻        天主的最高、最

神聖的公共敬禮,絕不像有的教友想像的那麼簡單,是

為某個人舉行的私人行為。

彌撒的中心是        天主耶穌,不是某位聖人聖女,更不是

某個煉獄靈魂;你的慷慨捐獻、彌撒獻儀,全知的

天主絕對知道,並且,        天主是看人心的        天主,這與

表面數額的大小是不能劃等號的;耶穌表揚那位奉獻了

兩文錢的窮寡婦,就是最好的說明。

然而,現在,往往出現這樣的情況:「神父,您不要嫌

(錢)少」;他們滿以為是謙辭,實際是無知。

「神父,我這五十元錢,請給我做五台彌撒」;言外之

意,彌撒就是十元一台。

還有:「神父,我這二十元錢,做兩台彌撒,一台為聖

瑪利亞、一台為聖若瑟」。

聖人不需要獻彌撒,是為聖名叫瑪利亞或者若瑟獻的。

甚至,還真有這樣的人乾脆就說:「神父,買台彌撒

!」

彌撒聖祭是神聖的;你到底可以用多少錢買?!

對彌撒諸如此類的說法,不僅使人感到悲哀,更顯示了

教友對信仰、教理,特別是彌撒聖祭的無知;豈不知,

教友們有義務藉著彌撒獻儀來幫助神父和教會。

舊約中有奉獻什一稅的規定;現在,教會內更有四規的

要求;獻彌撒時,簡潔明瞭地說明,為親友某某、或者

其他什麼意向就可以。

天主有權分配;我們誰也無權!

一台彌撒的價值拯救整個世界綽綽有餘;但是,因著人

的因素以及承受能力,可能所得到的是有限的。

而且,有不少時候,在奉獻彌撒的時候,有的教友對

天主的全能和仁慈發出挑戰;特別在追思彌撒中,要求

神父必須要提出自己已故親人的聖名,好像不提出來,

天主就不知道,煉靈就得不到。

因為對彌撒有誤解,有的教友表面不錯,到了老人的祭

日或者年底奉獻,甚至,自己沒空,讓別人捎來錢,他

自己卻不參與彌撒;好像是我「交上錢」,就沒啥事了

,參與彌撒是別人的事與我無關。

豈不知,諸聖相通功,首先要求雙方靈魂上無罪,就如

人世間,首先彼此是朋友,然後才會相互照應一樣。

所以,敬請注意教會對於彌撒獻儀的講論:「彌撒獻儀

起源於教會初期,當時,凡是參與彌撒的教友,都習慣

攜帶餅和酒,其中一部份餅酒祝聖為聖體聖血,供參與

彌撒者領受,其餘未祝聖的餅酒,一部份分給窮人、一

部份交給神職人員做為食糧;後來,演變成以金錢代替

餅酒做為彌撒獻儀」。

受尊敬的聖保祿宗徒懷著慈父的心情這樣教導我們:「

小量播種的,也要小量收穫;大量播種的,也要大量收

穫;每人照心中所酌量的捐助,不要心痛,也不要勉強

;因為,『        天主愛樂捐的人』。」

同時又說:「我並不是貪求饋贈,我所貪求的,是歸入

你們賬內的豐厚的利息」。來源:蒲山        天主堂公眾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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