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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共融服務的聖事


誰可領受聖秩聖事?


「唯有受過洗的男性(vir),才得有效地領受聖秩」。


主耶穌選立了一些男人,為組成十二宗徒的團體;宗徒們亦同樣地揀選合作者繼承他們的職責。


世界主教團偕同在司祭職上與他們相連的司鐸們,使十二宗徒團體不斷臨在並實現,直到基督再


來。教會認識到,她已被主自己的這個選擇所約束;為此,讓女性領受聖秩是不可能的。


沒有人享有領受聖秩聖事的權利事實上,沒有人可以擅自取得這職位,這該是由


天主親自召選的。誰以為自己有被    天主召喚擔任晉秩職務的徵兆,應該謙虛地將其意願請示


教會當局;因為,只有教會有責任和權利去呼召人領受聖秩。


就如每項恩寵,人只能把這聖事視為無條件的恩賜去領受。


在拉丁教會中,除終身執事外,所有聖職人員通常都是選自度獨身生活的信友他們願意


「為天國」 ( 瑪十九 12 )   保持獨身。他們奉召為了「主的事務」而全心奉獻自己,把自己


完全地給予    天主和人群。


獨身是新生活的標記;教會的聖職人員正是為這新生活服務而被祝聖。以欣喜的心來接受獨身


生活的人,必能喜氣洋洋地宣布    天主之國。


在東方教會,很多世紀以來都實行不同的法制:只有主教才是選自獨身者; 已婚的可被祝聖為


司鐸和執事。 這樣的習慣,歷來都被視為合法。這些司鐸在他們的團體中執行職務亦很有成效。


但是,另一方面,司鐸的獨身,在東方教會也很受尊敬,不少司鐸也為


天主的國而自願選擇獨身。唯在東方教會,一如在西方教會,已領聖秩者就一概不可以再結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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