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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,求祢幫助我們進入圓滿的生命!

 

出二十     1~17;詠十九     (十八)  8~11

 

瑪十三     18~23

 

在今天的福音背景中,閱讀出谷紀有關

天主頒布十誡的敘述,讓信眾更能明瞭守法的意義。

十誡是        天主給以色列子民訂立的法律,如果,他

們按此生活,便可以分享        天主許諾給選民的福報。

然而,當法律被消極地視為得到應許福報的條件,

守法就很容易被視為一種「可以逃避,就盡量躲開

」的責任。

在福音中,耶穌經常譴責法利塞人的,就是這一種

徒具虛名的守法態度。

耶穌藉著撒種的比喻指出,        天主訓示的著眼點,

不在於回報,在於人是否能藉著        天主的訓示達致

豐盛、圓滿、結出果實的生命;所以,祂稱這是「

天國的話」。

「主!惟祢有永生的話」(若六68),求祢幫助我

們通過聽從「天國的話」進入圓滿的生命。

內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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