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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,求祢幫助我們進入圓滿的生命!
出二十 1~17;詠十九 (十八) 8~11;
瑪十三 18~23
在今天的福音背景中,閱讀出谷紀有關
天主頒布十誡的敘述,讓信眾更能明瞭守法的意義。
十誡是 天主給以色列子民訂立的法律,如果,他
們按此生活,便可以分享 天主許諾給選民的福報。
然而,當法律被消極地視為得到應許福報的條件,
守法就很容易被視為一種「可以逃避,就盡量躲開
」的責任。
在福音中,耶穌經常譴責法利塞人的,就是這一種
徒具虛名的守法態度。
耶穌藉著撒種的比喻指出, 天主訓示的著眼點,
不在於回報,在於人是否能藉著 天主的訓示達致
豐盛、圓滿、結出果實的生命;所以,祂稱這是「
天國的話」。
「主!惟祢有永生的話」(若六68),求祢幫助我
們通過聽從「天國的話」進入圓滿的生命。
內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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