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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主,請祢仁慈地拯救我

 

耶十八  18~20;瑪二十  17~28

 

詠三十一 (三十)  5~614~16

 

猶太人以怨報德,耶肋米亞憤然向        天主申訴。

耶肋米亞全心為同胞設想,卻遭到抨擊、漠視和陷害

,這種事在古今中外屢見不鮮。

在人間,找到公義也好,找不到也好,像聖詠作者那

樣鼓起心神向        天主呼求,將靈魂託祂掌握,我們總

不會受辱,且必要因祂的慈愛喜樂、歡暢。

無辜受屈的人,可從今天的福音發現一個訊息:耶穌

何嘗不是一樣!

祂到世上,是要帶來愛和希望;竟然,遭同胞唾棄,

還把祂交給外邦人戲弄、鞭打、釘死;所幸,這並不

是結局,「第三天,祂要復活」!

在人間經歷的屈辱、逼害轉瞬過去,復活後是永恆的

勝利榮光。

藉著載伯德兒子的母親,一個看似不很恰當的請求,

耶穌重申了祂的使命:「人子來,不是受服侍,是服

侍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」。

我們在人間為主作證,當然,不是動輒就交出自己的

性命,只是有感於耶穌這份大愛,我們應可付出更多

、做得更多。

上主,祢是我的        天主!我的命運全掌握於祢手,請

以祢的仁慈拯救我。

 

内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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